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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协会专家委员会
试点企业在试点启动仪式上签署了承诺书,他们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再制造行为。
二、试点期间严格按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工作:
只对本企业生产销售(或获得再制造授权)的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启动电机和转向器五类产品中的可再制造产品进行再制造。
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不低于原品质量标准,做好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负责。
仅通过本企业或授权企业的原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络回收旧汽车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暂不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用于再制造。
再制造产品只在本企业或授权方的销售或售后服务渠道流通,不用于新车生产。
三、切实加强再制造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将再制造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
四、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再制造所需技术装备水平;将盈利的一定比例用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
五、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六、承诺人已经为签署本承诺书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七、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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